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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则修订的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已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对外公布,各修正案相关条款实施时间规定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条款自2009年1月23日开始实施。
2、《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第三十八条关于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确定的新规定自目前上市各品种2010年3月份合约起开始实施。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公司客户服务部门或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部门。望各位客户及时了解和学习相关最新业务规则,谨慎操作,注意风险。
附件:
1. 结算细则修正案.doc
2.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doc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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