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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保证金比率调整通知
尊敬的客户:
鉴于近期国内外期货市场行情变化剧烈,为合理防范和控制风险,我公司决定从今日结算时起,对各期货品种客户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上海:铝、铜、锌各合约保证金最低收取标准为11%,燃料油、天然橡胶、黄金各合约保证金最低收取标准不变;
大连:除塑料保证金最低收取标准为8%外,其余品种各合约保证金最低收取标准为10%;
郑州:除PTA保证金最低收取标准为8%外,其余品种各合约保证金最低收取标准为10%;
临近交割月合约保证金收取标准高于上述最低收取标准的,按高标准收取。
望各位客户根据持仓、资金情况及新保证金收取标准及时追加保证金,调整仓位,控制风险。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
200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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